2019年农村医保缴费标准
2019年农村医保的缴费标准是每人每年220元。这是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的。
农村医保,也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我国为农村居民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该制度旨在通过政府、集体和个人共同出资,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降低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2019年的农村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20元,这一标准是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保障需要制定的。缴费标准的确定,一方面考虑了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另一方面也考虑了农村居民的实际经济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这一法律为农村医保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还规定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农村医保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医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此外,还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农村医保工作,共同推动农村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2019年农村医保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20元,这一标准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制定的。通过这一制度,我国为农村居民提供了基本的医疗保障,减轻了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也为农村医保制度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一条
为保障城镇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七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5%—7%缴纳,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不低于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
农村医疗保险2019报销
农村合作医疗跨年度可以报销。
镇(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每月的1日至20日内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申请复审结算。对于当年12月份发生的医疗费用单据应最迟在次年1月20日前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进行申请复审结算。
跨年度连续住院的费用,当年12月31日以前含(31日)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自下一年起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分别进行结算。根据各年度实际缴费情况予以补偿。对于跨年度结算的一次住院费用只计算一次起起付线。
(一)普通参合人员医疗费用报销政策。年度内多次住院,首次住院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者,再次住院发生费用累计计算,按规定进行补偿。因病住院经批准转院连续住院治疗的,其住院的医药费用累计计算,按规定进行报销,每月结报一次。
恶性肿瘤进行放、化疗、肾透析,肝、肾移植(或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服用抗排异药及儿童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血友病所发生的特殊病种门诊费用,每月结报一次。年度内多次门诊,门诊累积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者,按规定进行报销,具体报销时限由各乡镇自行制定。
(二)两类特殊人群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政策和流程:
(1)参合农民参加其他商业医疗保险,如先由商业医疗保险按照其标准支付补偿款的,参合患者须向镇(乡)合管办提供商业保险分割单和住院医疗费用全部票据复印件进行报销。若先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由新农合出具费用分割单,再到商业医疗保险公司报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款和商业医疗保险补偿款总额不应超过所发生住院医疗总费用。
(2)参加新农合的优抚对象,首先由民政局按照有关政策进行报销,参合患者须向镇(乡)合管办提供民政局出具的优抚对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介绍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优抚对象经民政局报销后的剩余金额部门按照新农合标准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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